倉單串現貨 | 倉單串倉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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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換費用 | ①倉(廠)庫升貼水+②近期現貨價差+③串換庫生產計劃調整費 |
①倉(廠)庫升貼水+②近期現貨價差+③串換庫生產計劃調整費 —④新倉(廠)庫升貼水 |
提貨要求 | 提貨要求降低:(1)提貨時間較倉(廠)庫倉單適當延長;(2)發貨速度較倉(廠)庫倉單適當降低 |
提貨要求不變 |
客戶資格 | 通過當月交割(不含期轉現)買入獲得倉單的買方客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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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換時間 | 合約交割月第七個交易日或最后交割日后第一個交易日9:30—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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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換順序 | 非交割庫客戶優先、申請時間優先等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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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貨協議簽署和費用支付 | 串貨協議由客戶與集團或集團指定的機構簽署,客戶將倉(廠)庫倉單轉讓給集團或集團指定的機構,集團或集團指定的機構給客戶提取現貨或者生成新的倉單,串換費用由客戶與集團結算。安排發貨等由集團統一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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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換地點 | 在現有倉(廠)庫和工廠之間的基礎上鼓勵集團自行申報其他工廠 |
現有倉(廠)庫之間 |
時間 | 集團 | 客戶 | 會員 | 交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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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第1個交易日 |
申報停機計劃(豆粕)或不可串換的串換庫名單(豆油、棕櫚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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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第1個交易日至第5個交易日及最后交割日的前5個交易日 |
第二天上午11點前申報各地價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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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第6個交易日 |
滾動交割客戶可以通過"場外市場綜合服務平臺"(鏈接如下)知道本月第一次倉單串換費用中的兩地價差,據此可決定是否申報串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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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第7個交易日(9:30-14:30) |
客戶可直接或委托會員單位通過"場外市場綜合服務平臺"(鏈接如下)進行串換申報 |
代客戶通過"場外市場綜合服務平臺"(鏈接如下)進行串換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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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第7個交易日(14:30-16:00) |
根據非交割庫客戶優先和時間優先等原則對串換申請代為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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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第7個交易日(16:00-17:00) |
分別通知符合要求的客戶和倉(廠)庫可以進行串換談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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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第8-9個交易日17:00 |
倉(廠)庫與客戶談判,如到期未就串換主要內容達成協議,視為客戶放棄此次串換,由交易所通知其他客戶與倉(廠)庫開展談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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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第12個交易日17:00 |
交割月第一次串換談判的截至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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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割日下午3點后 |
客戶得到一次性交割配對結果,并且可以通過"場外市場綜合服務平臺"(鏈接如下)知道本月第二次倉單串換費用中的兩地價差,據此可決定是否申報串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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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割日后第1個交易日(9:30-14:30) |
客戶可直接或委托會員單位通過"場外市場綜合服務平臺"(鏈接如下)進行串換申報 |
代客戶通過"場外市場綜合服務平臺"(鏈接如下)進行串換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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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割日后第1個交易日(14:30-16:00) |
根據非交割庫客戶優先和時間優先等原則對串換申請代為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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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割日后第1個交易日(16:00-17:00) |
分別通知符合要求的客戶和倉(廠)庫可以進行串換談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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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割日后第2-3個交易日17:00 |
倉(廠)庫與客戶談判,如到期未就串換主要內容達成協議,視為客戶放棄此次串換,由交易所通知其他客戶與倉(廠)庫開展談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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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交割日后第5個交易日17:00 |
第二次串換談判的截至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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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單串現貨 |
集團與客戶簽署串換協議后,串換各方應自協議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完成所持標準倉單的轉讓流程。需要支付串換費用的串換方應在收到對方開具的串換費用發票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全額支付串換費用。集團安排客戶在8個自然日內開始提貨,發貨速度為正常倉單日發貨速度的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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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單串倉單 |
集團與客戶簽署串換協議后,客戶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將所持倉單轉讓給集團,集團應于簽訂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為客戶注冊串入庫的標準倉單。 |
場外市場綜合服務平臺:http://otc.dce.com.cn
注:如果客戶、非期貨公司會員實際串換數量小于其申請且交易所同意其串換的數量,則自此次串換完成后一年內取消該客戶再次申請串換的權利。
倉單串現貨的串換費用(客戶需支付的費用):串出廠庫升貼水+現貨價差(串入地—串出地)+廠庫生產計劃調整費
倉單串倉單的串換費用(客戶需支付的費用):串出廠庫升貼水—串入廠庫升貼水+現貨價差(串入地—串出地)+廠庫生產計劃調整費
串換方式 | 費用計算 | 串出廠庫升貼水 | 現貨價差 | 廠庫生產計劃調整費上限 | 串入庫升貼水 | 串換費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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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單串現貨 |
串出廠庫升貼水+現貨價差+廠庫生產計劃調整費 |
-30 |
(∑第三方網站公布的兩地價差+∑試點集團申報的兩地價差)/(參與報價的第三方網站數量+申報價差的試點集團數量) |
50 |
20 |
- |
40 |
譚健 0411-84808316
串換相關材料可與業務聯系人聯系獲取。
注:相關內容僅做參考,不作為入市依據。對內容上的任何錯誤、遺漏或差異,請以“關于開展豆粕集團內廠庫倉單串換試點的通知”為準。